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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其实这句话出自于元曲作家马致远的《任风子》。这是一种朴素的社会观念,放在旧社会或许有理有据,可在当今社会却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无论杀人还是欠债,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事,就算要对当事人进行惩罚,也应该有司法机关进行审判,然后再实施处罚。更何况,杀人并不一定要偿命,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不同原因、不同手段,以及不同的后果,都会影响杀人犯的结局。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故意杀人罪有以下几种判决,分别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见,就算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也不代表一定会被判处死刑。
在对故意杀人犯量刑处罚时,司法机关不仅要考虑案件的类型,还要对犯罪情节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故意杀人但没有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法院不会判处死刑。那么故意杀人致死的犯人,是否一定会被判死刑?下面笔者将通过一起案例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案情简介
年底,家住湖南郴州汝城县的何颖(化名),与同县城已婚男子肖某发展为情人关系。肖某已婚,家有妻子陈某和儿子小肖。与何颖出轨期间,肖某背着妻子生下了一个女儿。何颖为了名正言顺,多次催促肖某与妻子离婚。
终于在年2月,肖某与妻子离婚,并准备和何颖结为夫妻。结果却遭到了何颖家人的强烈反对,无奈之下,二人以夫妻关系开始同居,但是却并未办理结婚手续。在与何颖同居时,肖某前妻陈某多次找到他,以儿子抚养问题为由,要求复婚。
刚好这段时间肖某与何颖产生矛盾,何颖家人又迟迟不同意两人结婚,于是肖某一气之下便和陈某复婚。得知这一消息的何颖,为了报复肖某,何颖特意从网上购买了3瓶含氯氮平成分的药丸,并向卖家了解到了致人死亡的剂量。
年10月,何颖约肖某去酒店开房,并偷偷将药丸磨成粉,哄骗肖某喝下含有大量药粉成分的药水。随后何颖自己也喝了一部分,结果导致当天晚上肖某毒发身亡,医院进行抢救。
何颖康复出院后,当地派出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逮捕,并交由检察院审查。年9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何颖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法律分析
何颖以投毒的方式,毒杀肖某,并且致使肖某死亡,为什么她最终没有被判处死刑,只获刑10年?其实这背后有许多因素导致,包括案件类型、主观恶性,以及家属是否愿意谅解等等。
一起故意杀人案的量刑,首先要看的是案件类型。在司法实践中,杀人案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另一种是“发生在社会上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
对于前者,纵然最终结果导致受害者死亡,法院也会慎重判处死刑。因为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的产生,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在量刑时务必要非常慎重。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犯人的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那么就算是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引发的杀人案,法院依旧会判处死刑。
很显然,案例中的何颖与死者肖某,是一对恋人。因为感情纠纷和婚姻家庭矛盾,何颖对肖某怀恨在心,并产生了杀害肖某殉情的想法。在这种情况下,就算肖某死亡,法院也不会判处何颖死刑。
除了案件类型外,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作案动机、作案手段以及受害者是否负有责任,都会影响法院判决。不同的杀人动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案例中何颖作案动机是对肖某实施报复,属于杀人的常态,不能成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而她的作案手段也相对温和,最关键的是,死者肖某本身存在一定过错。
据何颖供述,肖某生前曾立下誓言,不会再和陈某复婚,有悖誓言就甘愿与何颖殉情。因此何颖在一时激动的情况下,走上了投毒杀人这条路。
延伸探讨
以上所述均属于案件本身存在的因素,在案件之外也有一些因素会影响法院的量刑。比如死者家属是否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是否有投案自首情节,是否认罪认罚等等。
在这起案例中,何颖虽然没有自首,但她能够主动供述罪行,并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因此法院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案发后何颖主动对肖某的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了家属的谅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考虑到上述各种原因,法院这才对何颖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之所以是10年,也是因为故意杀人致死,最低限度就是10年有期徒刑。只有防卫过当、大义灭亲等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才可以获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结语
综上所述,“杀人偿命”并不适用于当代法律。比较为了追究公平公正,法院要从各个方面核查一起案件,就算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他也拥有个人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