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布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按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县级申请、核查报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湖南省宁乡市等个县级单位为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其中,湖南共9地上榜,分别是宁乡市、湘乡市、衡阳县、隆回县、汉寿县、汝城县、永州市零陵区、会同县、吉首市。
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潇湘晨报记者邓力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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