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汝城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审判委员会,对一起案件进行讨论决定。讨论结束后,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彭忠光组织审委会委员专题学习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雨田在《法制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加强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文章指出:应当建立起与法官员额制改革相匹配的新的审判权力监督体制和机制,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基础上,实现“让监督者监督”。“让监督者监督”是发扬司法民主的需要,是防止司法肆意、任性与专横的需要,是破解院庭长监督不力、缺位的需要。
为了切实解决好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文章提出三点思考:一是要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第一,法官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第二,法官要习惯在监督下执法办案。第三,法官要排除非法干扰。第四,法官要主动公开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二是要注重监督的范围、流程和标准。首先,要确保监督全覆盖。其次,要实现全过程监督。最后,要实现监督的标准化。三是要突出监督的重点,充分运用监督成果。其一,完善“四类案件”识别机制。其二,完善司法民主机制。其三,完善流程监管机制。其四,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其五,完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
彭忠光强调: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党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在座的各位委员作为单位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王雨田院长的文章精神,把好的举措落实到工作中去,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破除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供稿」李纯贵
「编辑」罗圆
「审核」朱卫国
原标题:《汝城法院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