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选举投票流程:25日最多进行三轮投票
2012年香港特首选举制度吕宁思:香港新一届行*长官选举投票日是25号,这是香港第四届行*长官的选举,由1200名选委投票选出,到底哪些人可以代表全港700万民众出来选未来的特首呢?今天的总备忘录就带您去了解一下香港特首选举制度及流程。解说:3月25日举行的第四届行*长官选举,将会选出香港新一任的行*长官。今年负责选出行*长官的选委数量比上一届增加了400人,由800人增加至1200人。1200名选委来自工商、教育、劳工、体育、演艺等35个界别。包括长实集团主席李嘉诚在内的四大地产商、汇丰银行亚太区行*总裁王冬胜、工业界的陈永棋、第三界别的体育界*金宝、演艺界的周星弛、谭咏麟,都拥有投票权,负责选出下一届特首。参加行*长官选举的候选人,必须获得1200名选委中至少150名委员的提名,即总人数的1/8,提名不设人数上限,每名委员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选人,究竟谁可以当选成为下一届行*长官,首先要经过首轮投票,这次选举是一人一票不记名投票,三名行*长官候选人其中一人必须要取得超过600名委员的有效选票,才可以当选。如果在首轮投票中,没有候选人取得超过半数有效票,得票最低的候选人会被淘汰,取得最高票数的两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再决高下,而第二轮投票的时间定在下午2时至3时。但如果出现另一种情况,就是当三名候选人在首轮投票,都少于600票,除了最高票数的候选人之外,其余两位候选人取得的票数相同,那么3个人会一起进入第二轮投票,如果第二轮投票仍然没有人取得600票,最高票数的两位就会进入晚上7点至9点的第三轮投票。但如果在只剩两名候选人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候选人取得超过600张的有效选票,就会被当做流选,选举程序将会终止。选举事务处刊宪重新提名及选举。整个选举将由提名期开始重新进行一次,并于六个星期后,也就是5月6日重新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