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关键词
‘心脏支架进入“百元时代”’
“超声诊断设备超家医院采购”
“河北省耗材两票制持续铺开”
“三亚吉阳17场征收宣传活动”
“河南县域医共体情况调研”
“天津出台“互联网+”管理办法”
心脏支架从1.3万降至最低元,降幅最高达97%
11月5日,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举行,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冠脉支架材质为钴铬合金或铂铬合金,载药种类为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采购周期为两年。
据报道,共有11家企业参与投标,我国境内注册上市的26个冠脉支架产品参加。通过竞争,产生拟中选产品10个,分属于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易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
支架价格从均价1.3万元下降至中位价格元左右,最低报价仅元。医疗机构临床常用的主流产品基本中选,覆盖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70%以上。与年相比,相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3%,国内产品平均降价92%,进口产品平均降价95%,按意向采购量计算,预计节约亿元。预计全国患者将于年1月用上国家集采降价后的中选产品。
本次支架国家集采有多款百元支架出炉,其中山东吉威Excrossal(蓝帆医疗)支架报价低至元,与最新挂网价格元相比,降价超过96%。
这个器械——超声诊断设备超家医院采购
根据中国*府采购网消息,10月21日到10月28日,全国有超过家医院对超声诊断设备进行采购或者已经完成采购。
医院年第十一批*府采购项目,预算万元,包含彩色超声诊断仪2台和电刺激仪+超声组合治疗仪1台等;
阳曲县医疗集团预算40万元,采购国产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卫生院预算16万元采购国产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国内超声的市场普及率得到快速提升,预计国内彩超市场的保有量超过14万台。
然而,随着老龄化加剧以及对健康需求的提升,各诊疗科室对超声的需求仍未被满足,测算到年,医院仍有超过23万台的彩超需求,对应市场空间超过亿元。
此外,考虑到彩超设备5-7年的换代,以当前的存量市场估计,每年设备更新的需求约2.8万台。
从销量来看,国产设备以其性价比优势逐步抢占进口份额,在中低端医用彩超市场销量已超过进口产品,在高端彩超领域也开始展现明显优势。
山西第二轮带量采购来袭,仅一次报价机会,价低者胜!
继山西参与的京津冀“3+6”人工晶体联采及本省冠脉支架带量采购相继落地后,年9月17日,山西开展本省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数据集中填报工作。今日(10月29日),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发布吻合器、疝补片、胶片3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标志着山西省第二轮带量采购即将来袭。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年10月29日-11月2日。
根据《意见稿》,本次带量品种确定为一次性使用管型吻合器、一次性使用肛肠吻合器、腹股沟疝气补片、激光胶片及热敏胶片,在选品上与渝贵云豫四省联盟完全相同。采购主体为全省有采购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意向采购量按各医疗机构报送的年采购总需求的80%累加得出,采购周期为1年。
河北全省耗材两票制持续铺开
11月2日,河北省医保局
《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流通管理,提升高值医用耗材流通领域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落实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制度。规范购销合同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依据合同完成回款。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两票制”等方式减少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环节,规范配送管理,净化流通环境,推动购销行为公开透明。
将高值医用耗材相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强化履约管理。
三亚吉阳区医保*策惠民心,17场征收宣传活动暖人心
11月4日,记者获悉,为顺利推进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对医保*策的知晓率,三亚市吉阳区医疗保障局针对医保征收及*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17场户外医保征收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拉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医保缴费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策宣传力度。每一场活动现场都吸引了大量居民前来咨询,围绕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策,医保工作人员答疑解惑,将居民关心的参续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异地参保等问题进行详细的宣传和解答。
据统计,9月23日至11月3日期间,吉阳区医疗保障局共开展17场户外宣传活动,有8名社工志愿者参与工作,发放宣传资料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惑问题余条。
潍坊高密市: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近日,医院急诊科ICU副主任王光辉出现在高密市大牟家中心卫生院的病房查房。全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作为高医院,医院与成员单位积极协作,深入融通。医疗业务中心积极推进优势资源下沉,组建了六支专家团队,定期安排专家到6家基层卫生院坐诊、查房、手术等,使当地群众在家医院的诊疗服务。
从过去的“百姓求医”到如今的“医生送医”,就医模式的改变更好地统筹调配医疗资源,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医共体建设这一惠民工程的升级版过程中,高康医疗集团还运用“互联网+医疗”方式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的联动互助、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紧密型“医共体”,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医改红利”。
作为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高密市以健康强市为目标,以系统集成为手段,成立运行高康、密康、福康三大医共体,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同向发力,全面推进医共体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城乡一体、资源共享、分工协作、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打造高密综合医改金名片。
秦胜*到扶沟县调研县域医共体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11月2日,河南周口市*府副市长秦胜*到扶沟县调研县域医共体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当日,秦胜*先后来到扶沟县医院、医院等地,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医院硬件设施、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发展情况,实地调研县域医共体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情况。
秦胜*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这一目标任务,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策要求,科学完善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医共体改革;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服务新体系,有效整合医疗资源,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效率;要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现有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建立健全医共体平台,真正实现高水平的互联互通,让广大人民群众看病更快、花费更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郴州:汝城县发挥中医药优势助推“医共体”建设
10月30日,医院和三江口镇卫生院联合共建的中医妇科、中医理疗科正式开诊,并与镇卫生院组建中医“医共体”。镇卫生院通过组建团队、人才培训、聘请中医专家、拓宽中医诊疗科目等举措,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让老百姓可以在家门口看名医,享受全过程、更优质、更便捷、更安全的中医服务。
当日,医院还联合镇卫生院开展了义诊活动,为当地群众为群众提供优质中医药健康服务。医院专家来家门口“把脉问诊”,一大早,前来咨询就诊的群众络绎不绝。医务人员认真地为患者进行了身体检查,并详细分析病情,现场开具处方,发放常用药物,耐心指导患者用药等,让当地群众在家医院的健康服务,当天共接诊余人。
国家医保局:“互联网+”医保支付采取线上线下一致
11月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签约”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互联网+”医保支付将采取线上、线下一致的报销*策。
指导意见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解决慢性病患者复诊取药的有关经验做法,纳入常态化工作,明确了“互联网+”医保支付的范围和方式。比如,“互联网+”医保支付的范围是门诊慢特病等复诊续方需求,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当地医保规定支付。医保负担部分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还对异地就医预留了前瞻式的改革举措。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说,当前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局限在统筹地区内,下一步将支持地方探索异地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电子处方的跨统筹地区流转等,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天津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
当前,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机构数量在不断增加,对满足参保患者诊疗起到积极作用。为规范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管理行为,做好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工作,天津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从11月1日起执行。
管理办法规定,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满足医学基本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府指导价,按不超过*府部门公布的价格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在满足医学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改善生活品质、提升就医体验等非基本需求的项目,以及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依照办法,设立“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应属于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以“互联网+”方式开展、临床路径清晰、技术规范明确的服务;应面向患者提供直接服务;服务过程应以互联网等媒介远程完成;服务应可以实现线下相同项目的功能;服务应对诊断、治疗疾病具有实质性效果。
管理办法明确,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在其线下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超出其互联网诊疗科目范围,仅限能够在线独立完成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限定医保支付病种,符合医保支付病种范围的,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海南公布4类13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互联网复诊”纳入医保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4类13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给予公布,同时将“互联网复诊”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甲类支付,暂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限额。
此次公布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涉及互联网诊疗(远程诊察)、远程会诊、远程监测、远程诊断4类13个“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据介绍,此次“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充分考虑北京、福建、江苏、山东、陕西等省份的价格水平,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同时,《通知》还对远程诊疗项目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该《通知》自11月10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应体现跨区域服务的特征,患者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按服务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互联网+”医疗服务涉及邀请方、受邀方及技术支持方等多个主体或涉及同一主体不同部门的,各方自行协商分配关系。
《通知》提出,要充分保障患者合理合法的价格权益,我省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应以知情同意、合法合规为前提,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并以明确清晰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对于医疗机构存在强制服务、分解服务,以不公平价格提供服务、虚报价格等失信行为的,采取约谈告诫,要求整改等方式给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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