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鹤山市公务员队伍结构,吸纳**机关优秀人才,鹤山市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鹤山市本次选调共35个职位,计划选调公务员41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国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并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一级科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鹤山市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治坚定、作风正派、道德品行端正,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此次报名首日;
(五)年龄条件:32周岁以下(截至此次报名首日,即年11月17日后出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期间、立案期间;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6.法律、法规和*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选调报名邮箱”(zghsswzzb
2.报名资料:
(1)填写《鹤山市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单位+姓名+手机号”,word文档和pdf格式(个人签名)各一份;
(2)提交相关资料证明的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根据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资料。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必须一致,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相关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4日24:00,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无效,根据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核准。
4、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其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照1:6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当报考人数低于1:6时,由选调单位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谈考核,部分职位加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需要加考专业测试的职位总成绩由面谈考核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组成(面谈考核满分和专业测试满分均为分)。
(三)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各选调单位组织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在体检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作为考察对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鹤山市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4.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从业经历证明等。
(五)考察
由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选调单位对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考察不通过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与调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入人选,在鹤山市人民*府门户网(
(七)递补
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也不会向考生收取费用,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次选调信息和公告在《江门日报?鹤山新闻》、鹤山市人民*府门户网(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四)-;
(五)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对本次选调拥有最终解释权。
11月17日老笔头遴选(选调)公告汇总
1.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1人报名时间:11月23日至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