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我省10个单位、7名个人分获“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其中,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永州市“扫*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听监看中心、湖南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资兴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湘西州羊峰山电视调频转播台、桃江县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电影频道10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网络和广电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小*、汝城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叶彬、常德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主任余芳、邵阳市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书记陈丰收4名同志被授予“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湖南省新教材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总经理姜天剑,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委副书记唐靓,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制片人何忱3名同志被授予“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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