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期
网友举报
近日,三湘风纪“四风”举报一键通收到网友举报,反映“汝城县环卫所干部为其儿子周岁大摆酒席”等问题。
湘纪君向汝城县纪委监委进行了交办,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汝城县纪委回复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县环卫所生活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何志明于年6月25日中午在土桥镇土桥村前门祠堂举办了结婚酒及儿子周岁酒,宴酒席共安排了18桌,实际只坐满了12桌的客人,亲戚坐满了10桌,朋友同事坐满了2桌,在摆宴酒席前并未向县城管局纪检部门报批备案。何志明邀请了县环卫所、生活垃圾站共14人参加酒席,其中朱选文等4人参加了酒席,朱越明等10人未参加酒席但送了红包礼金;邀请朋友20人参加了酒宴。此次酒宴共收受红包礼金元,其中亲戚的红包礼金共元,单位同事的红包礼金元,礼尚往来的朋友的红包礼金元。
调查组认为,何志明违反廉洁纪律,于年6月25日在土桥镇土桥村前门祠堂摆结婚酒及儿子周岁酒席,收受亲戚以外的红包礼金共元。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处理建议
经查,何志明的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拟由县城管局对何志明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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