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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5 17:54:00

举行首届刑事执行场所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

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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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在国庆、十九大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巡视检察工作方案》和市检察院“纠违法、治违规、强质效、促稳定”百日专项检察督导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和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优异的成绩向*的“十九大”献礼。9月19日下午,汝城县检察院举行刑事执行场所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暨工作联席会,县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出席仪式并讲话,县公安局*委委员、副局长傅双林和县看守所所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局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副局长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检察院监所室主任张辉主持。

聘任仪式上,县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志辉宣读《关于聘请何述祥等7名同志为汝城县刑事执行场所特约检察员的决定》,并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任证书。“我院按照“属地管理”、“同级监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全县卫生计生、安监、食药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聘请了7名特约检察员,协助检察机关对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罪犯的场所,开展检察监督,每届特约检察员任期三年”何志辉如是说。

何志辉副检察长宣读聘任决定

颁发聘任证书

聘任特约检察员作表态发言

受聘人员作了表态发言,刑事执行场所是一个特殊的监管场所,一是加强学习,尽快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尽早进入角色;二是充分恪守特约检察员应承担的职责以及应履行的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规定、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三是忠于法律和事实,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特约检察员身份干预司法工作。尽责履职,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当好监督员和宣传员,为维护刑事执行监所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汝城县检察院监所室主任宣读文件和进行业务培训

监所检察室主任张辉宣读了《郴州市刑事执行场所特约检察员工作和管理办法(试行)》,并对新聘任的刑事执行场所特约检察院进行了业务培训。

汝城县公安局*委委员、副局长傅双林讲话

县公安局副检察长傅双林介绍了县看守所的基本情况,对县检察院在看守所聘请特约检察员的做法表示肯定,对聘请的7名特约检察员表示祝贺,表示县公安局和看守所将大力支持并虚心接受各位特约检察员的监督,请大家为看守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汝城县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志辉讲话

何志辉在讲话中指出,此举是汝城县检察机关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场所法律监督模式的有益探索,聘任刑事执行场所特约检察员,旨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强化全县刑事执行场所法律监督增添专业力量,共同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共同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共同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刑事执行场所特约检察员是协助维护刑事执行场所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是检察机关强化对刑事执行场所法律监督的智力支持,是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信力的重要渠道,必将有利于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彰显司法公正、司法文明。要着力解决特约检察员在履职过程中遇到地问题和困难,为特约检察员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创造有利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对7名受聘特约检察员业务培训,各受聘人员自身也要要加强检察理论、检察业务的学习和研究,为有效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高度重视特约检察员提出专业技术意见,发挥其智囊团作用,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大家共同维护好刑事执行场所这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和稳定,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后,特约检察员参观了县看守所,对县看守所进行了安全防范专项检察,并对看守所消防、药品、食品、卫生等各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县看守所负责人表示会认真研究,对特约检察员所提建议将一一整理,并列明清单一一整改到位。

参加活动人员集体合影

附:

汝城县刑事执行场所特约检察员名单:

何述祥,县卫生计生局医*医管股股长

范志伟,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会主席

范开全,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朱建新,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办公室主任

何正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范建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餐馆股股长

姜超,县消防大队参谋

(图文:祝志方龚立杰,编审:祝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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