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预算内湘赣边区域合作专项实施方案》(湘发改地区〔〕52号)和《关于组织申报年省预算内湘赣边区域合作专项项目的通知》,经有关地市申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年省预算内湘赣边区域合作专项拟支持21个项目(见附件)。现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年3月16-18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地区处?
-?(传真)
邮箱:hnfgwd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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