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的
通知
各县直机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卢阳镇、县三创办及各创建管理小区: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做到网格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医学筛查和集中隔离管理
凡是2月12日24:00前进入汝城的“一省八市”重点人员,全部在2月15日前完成抗体筛查,并按省市规定实行集中隔离。凡是2月12日24:00后从重点疫区进入汝城的人员,不论是否汝城籍贯,都要重点防控,全部进行抗体筛查、集中隔离。
二、进一步织密网格化管理
压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创建管理小区及单位庭院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坐阵指挥、亲自调度,督促和指导区长、栋长、联户长履行防疫职责,开展防疫工作。凡是干部职工担任联户长的,在2月底之前以联户联防工作为主。非干部职工担任联户长的,给予适当补助。实行干部包干制,单位干部职工要加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亲戚亲属的监测监管、宣传教育。
三、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
各小区、单位及其家属区、城中村只保留1个进出通道。所有进出人员必须全部戴口罩,一律测量体温。严禁打牌*博、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做到不串门、不外出。除特殊情况外,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必需生活物资。
四、实行凭《出入证》进出制度
小区业主及业主车辆,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出入证》进出。公职人员或企事业单位人员因上班和疫情防控需进出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交值守人员登记后放行。居家隔离对象隔离期未满14天,暂不发放《出入证》,期满后方可发放。无《出入证》人员不得进入社区、小区、单位及家属区。快递、外卖等由业主到值守点自行领取。
五、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体系
各创建管理小区责任单位要统筹抓好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构建,引导各居民小区实施自治或物业管理。要加派工作人员,延长值守时间。值守时间调整为早上7:30到晚上10:30,严禁中途脱岗缺位。物业公司要尽快完善监控系统,确保出入口、主要通道等区域全天候无死角摄像监控。
六、设立临时*支部。
各居民小区要设立临时*支部,组建*员先锋队和志愿服务队,协助小区责任单位、楼栋长和联户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员按居住地到临时*支部报到。
七、严明工作纪律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员、干部、公职人员,凡是不执行、不配合指挥部指令和小区管理规定的,一律严惩不贷;凡是落实不力、执行不力、失守失职的,一律严惩不贷;凡是瞒报、漏报、假报的,一律严惩不贷;凡是因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哪怕是造成一例感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一律严惩不贷。凡是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发生传染事件的,一律追究物业公司责任。凡是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发生传染事件的,一律追究开发商、社区、主管部门的责任。凡是城中村发生传染事件的,一律追究村支两委、社区和卢阳镇的责任。凡是单位干部职工和牵头创建管理小区居民发生感染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其他乡镇参照执行。
汝城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年2月12日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汝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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