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逐级推荐审查基础上,经综合评审,拟确定张红民等名同志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对象、中共隆回县三阁司镇委员会等个集体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专班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和信函应告知单位名称和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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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单位: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