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慌不择路!交通肇事逃逸,却骑走了他人的摩托车...................................................................
年3月16日1时许,宋某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汝城县和平路,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宋某多处骨折受伤。事故发生后,对方见宋某躺倒在地,便慌不择路想要逃离。惊慌之下对方骑走了宋某的摩托车,将自己的肇事摩托车留在了现场。伤者涉嫌醉驾,案件线索渺茫,民警会继续查吗?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由于肇事逃逸嫌疑人留下的摩托车是无牌车辆,民警只能根据摩托车的品牌、型号等线索进行摸排。多方调查后,民警确定该车车主为马桥镇村民朱某。因找不到朱某的联系方式,办案民警找到马桥镇当地村辅警,找到了该车车主朱某的儿子的联系电话。因朱某的儿子长期在外务工,仅有的号码也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线索似乎到此戛然而止。而此时对宋某进行血液样本乙醇含量检查的结果显示,宋某涉嫌醉驾。因宋某有伤在身,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眼见自己被撞伤,肇事者逃逸一直找不到,自己又因醉驾被查处,宋某灰心丧气,觉得没有线索了,肇事者肯定找不到了,交警也不会再帮自己找了。但宋某不知道,办案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对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嫌疑人的追踪,既然号码只是暂时无法接通并不是停机,那就还有查到的机会。哪怕当事人放弃,民警毅然不放弃案件侦查4月11日正值周日,办案民警邓智勇再次拨打了这个熟悉的号码,电话那头的声音从每天的“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变成了“喂,哪位?”邓智勇心头一喜,立即开展询问。经查,该号码用户确为肇事摩托车车主,但其一直在外务工,摩托车当天借给了其亲戚朱某。当民警联系上朱某时,朱某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原本以为案件过去接近一个月,警察都没找到自己,这事应该就“没事了”,但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找上了。4月11日晚,民警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朱某抓获归案,并将这一消息告知宋某。宋某听到消息后,难以置信的说:“我都已经放弃了,以为抓不到撞我的人,你们也不会再帮我抓这个人了,但没想到会居然帮我抓到了!谢谢你们这么负责,谢谢你们一直没有放弃!”警方提醒
交通参与者都要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拨打报警,不要逃离现场。肇事逃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盲目逃逸,只会让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甚至遭受牢狱之灾。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