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第二季度
郴州好人、郴州市新时代好少年
名单公示
根据《郴州市“学好人、做好人,创好人之城”活动工作方案》(郴文明委〔〕11号)和《关于开展年度“郴州市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郴文明办〔〕11号)文件精神,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评审委员会审定、市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对年第二季度郴州好人、郴州市新时代好少年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向郴州市文明办反映。来信、来电等请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公示时间:年5月28日至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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