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关于行*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将市、县两级人民*府统一行使行*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年6月1日起,市、县两级只保留一个行*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府统一行使行*复议职责,各级部门不再行使行*复议职责,各级司法行*部门为本级人民*府的行*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府行*复议事项,以本级人民*府的名义作出行*复议决定。
二、市人民*府统一管辖以市人民*府派出机关、县市区人民*府、市人民*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市人民*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受省人民*府委托管理的开发区管委会、队部在辖区的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为被申请人的行*复议案件。
三、县市区人民*府统一管辖以县市区人民*府派出机关、乡镇人民*府、县市区人民*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县市区人民*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受市人民*府委托管理的开发区管委会、队部在辖区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为被申请人的行*复议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人民*府统一管辖以市人民*府部门在本辖区的分局、大队或者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复议案件。
四、实行中央垂直领导或者以中央为主与地方*府双重领导的海关、金融、外汇、税务等行*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继续保留行*复议职责。下列中省在郴单位及其直属机构或者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复议案件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市税务局、郴州海关、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郴州监察分局、市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市国家安全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郴州银保监分局等。
五、年6月1日前,*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至终结。年6月1日起,*府部门收到行*复议申请的,应当按照本通告的管辖规定,告知申请人申请行*复议的途径,或者将行*复议申请转送有管辖权的行*复议机关。行*机关作出可能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行为时,应当按照本通告的管辖规定,告知当事人申请行*复议的途径。
六、《行*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市、县市区人民*府行*复议机构地址、电话
郴州市人民*府年5月25日附件:市、县市区人民*府行*复议机构地址、电话一、郴州市人民*府行*复议办公室(郴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