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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经研究,郴州市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配的招聘计划,本次全市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人,其中: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64名;北湖区人民法院招聘50名;苏仙区人民法院招聘33名;资兴市人民法院招聘24名;桂阳县人民法院招聘42名;永兴县人民法院招聘37名;宜章县人民法院招聘21名;嘉禾县人民法院招聘19名;临武县人民法院招聘25名;汝城县人民法院招聘25名;桂东县人民法院招聘7名;安仁县人民法院招聘2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具有良好的*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1日至年5月1日期间出生);在本次招聘之前原已与所报考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5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年6月10日8:30至6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3.报考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报考法院,且报名结束后不允许更改。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年7月4日8:30至7月6日18:00自行到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和地点:拟定于年7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试公告和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主要为书记员工作应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
3.考试要求: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方式:测试听打和看打。
2.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公告和笔试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特别提示:技能测试不在另行发放和打印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进场。
3.测试要求: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在考务人员引导下参加技能考试。
测试电脑提供的输入法有:全拼输入法、QQ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使用普通PC机键盘,测试不提供其它输入法的安装,不使用特殊键盘。
(三)其他事宜
1.笔试、技能考试满分均为分。
2.考生在报名网址查询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对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成绩查询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到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治部(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及公布:按笔试成绩×15%+技能考试成绩×6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考生报考的法院通知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的资料及装订顺序: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如本人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发生有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情形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4.其他事项: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综合成绩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25%。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九、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此外,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建立全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备用人员库,在同等职位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年内有效)。结合全市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市中院有权在服从调剂的备用人员库中进行调剂安排,所调剂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十、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其他事宜: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原已与聘用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实际工作在聘用法院的拟聘用人选,如之前进行了入职体检的,可以不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应试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考生报考法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论需市中院研究审定。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与聘用
对经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在郴州法院门户网站、各基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原已与录用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实际工作的拟聘用人选无试用期)。
十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湖南省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
十四、相关说明
1.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4.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郴州市范围内,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
5.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法院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策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负责解释。
报名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治部组织人事科-、。
北湖区人民法院*治部-
苏仙区人民法院*治部-
资兴市人民法院*治部-
桂阳县人民法院*治部-
永兴县人民法院*治部-
宜章县人民法院*治部-
嘉禾县人民法院*治部-
临武县人民法院*治部-
汝城县人民法院*治部-
桂东县人民法院*治部-
安仁县人民法院*治部-
报考监督
郴州市市纪委监察委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附件:郴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年6月6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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