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法院系统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消息来源:郴州红海人力
二、招聘计划
全市法院共计划补充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7人,其中: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8名;北湖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苏仙区人民法院招聘1名;资兴市人民法院招聘2名;永兴县人民法院招聘6名;嘉禾县人民法院招聘3名;临武县人民法院招聘4名;汝城县人民法院招聘9名;安仁县人民法院招聘8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具有良好的*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年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31日至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在本次招聘之前原已与所报考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1月31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受聘后,服从分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5.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
7.本人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或兼职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公告、公开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年6月8日8:30至6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①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部(郴州市龙泉路29号),可乘15路、32路、35路、38路、51路公交车至龙泉路香雪路口站站下车。
②网络报名:将报名登记表、有关证明资料扫描或拍照发送到邮箱:
qq.3.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方式,由报考法院负责资格审查,对审查结果负责。报考法院资格审查后将名册、报名登记表及学历证明等附件材料汇总被查。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的资料及装订顺序: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⑥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如考生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发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情形时,按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招聘计划的基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递补: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无故不按时参加面试,按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招聘计划的基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十、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招聘计划的基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其他事宜: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
4.体检递补: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考生报考法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论需市中院研究审定。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与聘用
对经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在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招聘计划的基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原已与所报考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在所报考法官的拟聘用人选可不约定试用期)。
十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湖南省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
十四、相关说明
1.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生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4.考生食宿需自理;
5.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以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招聘计划的基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法院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方案委托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外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负责解释。
报名
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各法院具体事务性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治部组织人事科-、。
北湖区人民法院*治部-
苏仙区人民法院*治部-
资兴市人民法院*治部-永兴县人民法院*治部-
嘉禾县人民法院*治部-
临武县人民法院*治部-
汝城县人民法院*治部-
安仁县人民法院*治部-
报考监督
中共郴州市纪委郴州市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附件:郴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处-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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