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明确,发生事故先抓直线管理人员!
重要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年3月1日起已正式生效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若存在以下列举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严重违法行为、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他人作业的一般为业务、生产、经营、工程等直线管理人员,如:分管领导、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等,随着这一法律规定的出台,更进一步明确在刑事追责的主体,将对直线管理人员在安全违法行为将起到很大的遏制作用。近期5起事故刑事立案,1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月29日讯:近日,在坚持“两法”衔接以及应急部门事故调查认定责任基础上,烟台公安机关对5起安全生产事故分别刑事立案,对11名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的警示、惩戒作用,倒逼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3月4日,莱阳市谭格庄镇东吴家村某食品厂在安装锅炉燃油管道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3月5日公安机关立案,依法刑事拘留该厂法定代表人和责任人共2人。
3月25日,海阳市某包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21日公安机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对该公司经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3日,开发区某塑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4月11日公安机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依法刑事拘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共3人。
4月13日,招远市某建工有限公司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19日公安机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依法刑事拘留该建设项目经理、监理工作责任人共2人。
4月25日,蓬莱区刘家沟镇某酒业有限公司车间仓库内部进行私自分隔,在浇筑混凝土时发生坍塌,导致7名工人从高处摔下,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相关责任人共3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新安法谈全员安全责任制!即日起,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国务院安委会派出16个督导检查组,从即日起开展检查!
日前,应急管理部发布通知称,国务院安委会派出16个督导检查组,从即日起至7月上旬,对全国31个省(区、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派出16个督导检查组赴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扎实深入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为建*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由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的16个督导检查组,从即日起至7月上旬对全国31个省(区、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深刻吸取近期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聚焦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燃气、房屋市*工程施工、学校、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道路运输、渔业船舶、旅游、特种设备、体育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推动各地区发现问题、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外,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2个省级*府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督导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强调,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督查要求,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各级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源头治理。
督导检查期间,将邀请媒体记者随各组开展工作,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强化震慑警示作用,营造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