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陕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系统正式上线》的公告,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可以在线打印,该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通知如下:
陕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系统正式上线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务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近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在陕西省*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全省资格证书“一窗”查询,标志着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实现电子化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更加便捷。
目前,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系统汇聚了全省年以后取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及年以后取得的职称和省管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该系统上线运行后,职称评审和省管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名单一经公布,数据会及时导入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第一时间通过任意一台终端打印本人电子证书,解决了证书发放周期长、补办难的问题。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岗位聘任、职务评聘、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并可在线验证真伪。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年以后取得的职称和职业资格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年以前办理的纸质资格证书损坏或丢失需补办的,按原渠道受理审核后生成电子证书,补办人员可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查询系统自行打印。
温馨提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登录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湖南株洲
近日,株洲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年度一级建造师等六项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公告》具体通知如下:
(株洲考区)年度一级建造师等六项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湘人社函〔〕号)、《关于做好湖南省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16号)等有关考务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株洲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人工核查对象
(一)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等六项资格考试考区选择为“株洲市”,成绩全科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凡在线报名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网上比对核验告知承诺制的;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上述考试年度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参加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方式
一、采用分散式、分批式、日常式等非现场审核方式。
二、请考生按公告的材料要求于年5月31日前邮寄材料至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号),务必在材料中附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三、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5月1日-5月31日
(二)人社部门资格复审时间:6月1日-6月20日
(三)资格复审结果公示时间:6月30日前
如考生有特殊情况,资格复审时间可适当延迟: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到8月1日前,人社部门资格复审时间至9月1日前,资格复审结果公示9月10日前。
如未在以上时间内提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