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7月23日讯(记者郑涛通讯员周瑶)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全过程,7月22日上午,郴州汝城县法院副院长付小波带领民事审判庭数名干警深入农村开展巡回法庭普法宣传活动,“巡回法庭号列车”开进了该县三江口瑶族镇(乡)下里村,并在该村村部设立审判“公堂”,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森林保护有关的物权保护纠纷案,当地2名县人大代表观摩庭审,以及数十名村民参加了旁听。
为把此次庭审活动做好,巡回法庭结合本院正在开展的“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活动,深化“春雷行动”工作成效,并贯彻落实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要求,精心筛选出本次巡回法庭的案例,在开庭审理前做了大量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
年3月,因被告某水电站泄洪毁坏了原告刘某承包经营的部分山林,破坏了森林植被,双方就原告损失的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引发本案纠纷。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历经两个多小时,为更好地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法庭给予一定的庭外调解时间,故本案未当庭宣判。
此次巡回法庭活动以真实的案例寓教于审,让村民直观地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促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让更多群众学习了法律知识,受到了法治教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对此次巡回法庭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并建议法院在今后开展更多形式的巡回法庭,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