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日前发布的《汝城县“”较大房屋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汝城县“6·19”房屋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其中,5人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人被建议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
6月19日12时37分,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发生一起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湖南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制定科学施救方案,调集80余种各类救援设备开到现场,多名救援人员争分夺秒轮番作业,全力施救。
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等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坍塌房屋地基土承载力不能满足规范要求,且房屋整板基础上部受拉区未配置钢筋;因毗邻房屋拆除和开挖地基,改变了原基土的侧向约束,促使地基变形,地基承载力单侧降低,导致整板基础断裂;加之该房屋为单跨砖混结构(一个开间),高宽比较大且上部结构开间方向刚度差,当整板基础断裂后失稳倾覆,导致瞬间坍塌。
事故间接原因为:坍塌房屋为村民自建房屋,未经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设计,并委托无施工资质、未经工匠培训的个人组织施;拟重建房屋房主未向地基开挖人员提供毗邻建筑物的有关资料、未对地基开挖可能造成损害毗邻建筑物的潜在安全风险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导致在无施工方案指导下盲目开挖;拟重建房屋地基开挖人员未对开挖过程中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辨识,未主动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坍塌房屋场地雨水汇聚,且该场地排水不畅;同时,拟重建房屋拆除后一个月时间内雨水丰富,地表水渗入坍塌房屋地基内,地基土进一步软化,地基承载力降低;汝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庐阳镇人民政府开展打非治违不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坍塌房屋的持续违建行为,导致该违建房屋最终建成并入住;坍塌房屋未经竣工验收违规对外出租,房内居住人数大幅增加,导致了事故伤亡人数的扩大。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人民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彻查事故原因,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其中,坍塌房屋主要出资人和建设过程经办人何广林、坍塌房屋施工承包人何贵芳、坍塌房屋旁拟重建房屋房主何春养、坍塌房屋旁拟重建房屋地基开挖时的现场指挥人员何超、坍塌房屋旁拟重建房屋地基开挖时驾驶挖掘机的司机何建峰等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存在失职失责的汝城县卢阳镇、汝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汝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汝城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部门2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免职、记过、诫勉问责等处理。
华商报记者郝锦龙